教育部:學校使用一級能源效率機種

(中央社)媒體報導,政府推動中小學「班班有冷氣」,使公立學校用電大增,低碳校園政策破功。教育部今(4)日回應,學校冷氣是挑選「一級能源效率」機種,會與經濟部會商落實相關低碳政策。

《聯合報》今天報導,「班班有冷氣」政策上路後,新北市公立學校全年用電量大增,導致新北市認證的低碳校園破功,難以達成行政院規定的用電指標(EUI)基準值。

教育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班班有冷氣」裝的是1級能效機種,並設置能源管理系統。為了能源永續,也制訂「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提醒學校應分樓層或分棟啟動冷氣,避免超出電力契約容量,兼顧舒適與節能。

對於部分學界人士建議,應讓學校能以校內太陽能板的發電量,折抵校園的用電量。教育部表示,相關節能低碳議題,會持續與經濟部能源署共同會商。

教育部指出,民國109年起推動的「校園推動設置太陽能光電計畫」,到111年已有1567校設置,達到行政院列管目標容量。校園發電量訂有售電回饋金,全數回饋簽約單位,國教署已發函地方政府,建議將學校售電回饋金應專款專用於回饋學校水電費、燈光照明、財產修繕等用途。

教育部表示,將請各縣市政府持續盤點太陽光電可設置容量,輔以聯合標租、回饋金等策略,提高學校「種電」誘因,持續打造綠能校園。

學校能否以太陽能發電,折抵校園用電量?

(中央社)媒體報導,「校校會發電」無法折抵「班班有冷氣」用電,導致學校失去種電誘因。台電今天說明,各校將校園屋頂空間出租給光電業者建置光電設備,學校不僅能收取租金,同時政府已協調部分售電回饋金給學校,讓學校與光電業者雙贏。

台電透過新聞稿提出2點聲明,第一,政府2020年7月推動全國中小學「班班有冷氣」措施,為平衡校園新增冷氣所增加的用電量,政府同步推行「校校會發電」政策,鼓勵全國校園增設太陽光電設施,由各校收取租金,將屋頂空間出租供光電業者裝設相關設備。

光電業者會將屋頂光電所發電能全額躉售給台電,以此獲取電費收益,台電則依循光電躉購機制,向光電業者收購電能,因此各校屋頂光電並非自發自用,無法折抵校園用電量,但針對售電收入,政府已協調部分售電回饋金給學校。

其次,台電說明,各校若有建置能源管理系統EMS,可以自由選擇向台電申請校園空調型需量反應措施,在接受台電通知時若能配合抑低用電量,可獲得電費扣減,此項方案由各校自由選擇參加,既能提升學生節能意識,也有助學校節省電費支出。

台電指出,配合教育部及能源署政策,台電以全面盤點、辦理標租、規劃設計及系統建置4階段,協助推動公立高中以下校園屋頂建置屋頂太陽光電,現已建置1567所學校,並達成目標發電量324MW。

為避免新設冷氣耗能,能源署要求購置冷氣機為1級能源效率機種,提升整體使用效率,教育部也規劃各校透過能源管理系統全面管控校園冷氣使用情形,並持續推廣正確冷氣節能措施,例如溫度設定26至28度,並搭配電扇或循環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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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蕭如芯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