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常說「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花掉的還是要還。目前嚴苛的金融法規,讓經濟弱勢族群的資金需求導向非正規的融資公司,而融資公司相關法規卻遲遲未定。利率與費用在沒有明確規範下,弱勢族群就成了代宰羔羊,若不盡速將BNPL納入規範,將消費者導入體系管理,20年前的卡債風暴恐會再度上演。
國立台灣大學知名教授葉丙成在一次消費中,提到因信用卡額度即將額滿,請該銀行客服人員臨時增加額度。經評估審核後,竟無法調整。葉教授感嘆國立大學教授在銀行眼中屬於高風險族群,引來眾多網友的笑臉。
由上述軼事可知,台灣歷經2005年「卡債風暴」之後,在法規的重塑與主管機關的監理下,銀行的放款業務已經變得嚴謹保守,授信的電腦演算法(Algorithm)也變得緊縮。在建構金融穩定體系的同時,排擠了信用風險高的消費者,但也給了新創產業一個機會:「先買後付」的出現。
何謂先買後付
顧名思義,「先買後付」(Buy Now Pay Later,BNPL)是由消費者先行購買商品、勞務,金融服務公司先墊付款項給商家,再由消費者一次或分期繳交款項給金融服務公司。BNPL向商家收取高達5%手續費,消費者短期還款免負擔利息。這樣的商業模式與信用卡相當類似,對於不願或無法在常規的金融機構申請信用額度的消費者提供了另一種借貸的管道。
BNPL一般被認為是由歐洲瑞典Klarna公司在2005年首創,當時並未受到投資界很大的關注。由於世界各國大都規範非金融機構不能吸收存款,Klarna公司的資金來源有疑慮,而且產品的型態將會與信用卡、信用貸款、租賃公司、地下金融體系等來競爭,普遍不被看好,市場人士批評是「新瓶裝老酒」的金融商品。
後來BNPL搭乘金融科技(Fintech)的浪潮,發展成電腦網路與手機APP快速申辦程序、高度簡化銀行繁雜手續、改良信用卡循環信用的新產品。在前幾年新冠病毒肆虐、封城隔離、勞動者收入短缺之際,BNPL成了某些族群熱門的融資購物支付工具。
然而BNPL的問題也就因此巧然而生。
營運資金哪裡來?
BNPL不屬於金融法規定義的金融機構,不受金融監理機關管轄,屬於「民間借貸」。但實際上它是從事銀行的貸款業務,且債權管理系統不透明,外人無從得知風險控制過程,業務規模也越來越大,逐漸引起國內外金融監理單位的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