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昨執行死刑犯黃麟凱,引發民間團體強烈譴責,批評其違反程序正義,並以死刑轉移政治焦點。民間團體指出,依據憲法判決,黃麟凱仍有非常上訴權利,呼籲檢察總長詳查所有死刑案件,暫緩執行。國際特赦組織與歐盟亦同表譴責,促請台灣廢除死刑。
台灣死刑犯黃麟凱昨(17)日被執行,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都表達譴責,批評法務部違反程序正義,賴清德政府用死刑執行試圖轉移政治困境,只會讓人民更厭惡政治現狀,也不會讓社會更安全。
另外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也表示,這次執行死刑是台灣人權的重大倒退。歐盟在得知此消息後也透過聲明稿強調,死刑是種不人道且可恥的懲罰。證據清楚表明死刑對於威懾或減少犯罪的作用非常小。呼籲台灣全面廢除死刑。
廢死聯盟:憲法判決給予死刑犯非常上訴聲請權
廢死聯盟等民間團體認為,依據憲法法庭的判決中,包含黃麟凱在內的死刑案件,已諭知「聲請人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大法官賦予了這樣的特殊請求權,使各聲請人例外取得「間接的」非常上訴聲請權,可以透過刑事訴訟現有的非常上訴途徑「借道」行使個案救濟權。
如果聲請人的主張,在形式上已符合或滿足特別非常救濟事由時,檢察總長即應為其利益提起非常上訴。
檢察體系應允許辯護人有足夠時間為剩下的36位死刑犯請求聲請非常上訴,尤其其中至少有邱和順、王信福兩位民間正在救援的冤案,呼籲在檢察總長沒有全盤檢視全部案件前,法務部長不能執行死刑。
聲明也指出,多個民間團體於2025年1月16日晚間7點30分,發出新聞稿譴責法務部於113憲判8宣判完不到半年,即草率做出執行死刑決議。
黃麟凱被執行死刑的時間已定,但他的律師尚未收到有關其案件判決是否一致的確認。此外,他的案件並未進行「量刑前社會調查」,是否符合憲法法庭所規定的、必須經過最嚴格程序審查的標準也仍有疑義。
接著晚間8點30分,律師團遞交黃麟凱請求非常上訴狀至法務部及最高檢察署,籲請法務部應依法槍下留人,並同時將回條傳真至台北看守所,以及致電台北看守所稍早已將書狀遞交一事,敬請協助轉告執行檢察官。
律師團隨後再遞交再審聲請狀至台灣高等法院;同時也向憲法法院遞交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法務部長之槍決令。
然而法務部仍一意孤行、違法執行死刑。根據法務部記者會,法務部仍於晚間22點02分槍決黃麟凱,可謂違法執行。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理事長邱伊翎則表示,台灣執行了自2020年4月以來的首次死刑,「這次的死刑執行是令人震驚且殘酷的發展。台灣的法務部長大筆一揮,毀了多年來為了廢除死刑得來不易的進展。這對台灣的人權來說是一個巨大的倒退。」
邱伊翎表示,黃麟凱的處決違反了憲法以及國際法關於死刑使用的規範,而黃的律師所提出的請求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的救濟程序尚在進行中。這使得對他的處決變得非法且恣意,侵犯了生命權。
她說,令人震驚的是,死刑是在幾個小時前才通知要執行的,沒讓家屬有任何探視的可能。死刑是殘酷且無法逆轉的懲罰,台灣執行死刑的方式完全無視那些會受影響者的權利。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敦促台灣政府立即停止任何進一步執行死刑的計畫,必須立即改變方向,正式暫停執行死刑,作為廢除死刑的關鍵第一步。
歐盟呼籲台灣全面廢除死刑
歐盟對外事務部野在中歐時間晚間9時半發表聲明,呼籲台灣暫停執行死刑,並走向全面廢除死刑。
歐洲聯盟對外事務部(EEAS)聲明指出,在台北遭處死的黃麟凱,因殺死兩人遭判處死刑,歐盟對此犯行予以最強烈的譴責,並向受害者家屬表示誠摯慰問。同時,歐盟重申反對在所有情況下的死刑。
歐盟認為,死刑是一種不人道且可恥的懲罰,代表對人類尊嚴的最終否定。證據清楚表明死刑對於威懾或減少犯罪的作用非常小,或根本沒有作用。
因此,歐盟呼籲台灣採行並維持事實上的暫停執行死刑,並尋求一致的政策,以朝向全面廢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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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士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