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
沒人上訴卻被判有罪?憲法法庭宣告「上訴不可分」判例違憲
憲法法庭宣告,刑事訴訟「上訴不可分」相關判例違憲。此舉旨在防止未經上訴的無罪部分,因關聯案件上訴而遭「裁判突襲」改判有罪,以保障人身自由與訴訟權
網友號召罷免高虹安起跑,首個連署站設在書店,竹市府回應:6成民調滿意施政
發起罷免的團隊表示,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將於7月24日宣判,若一審判有罪,高虹安只是停職,副市長邱臣遠將成為代理市長,恐怕會繼續實行高虹安意志,因此痛苦還得繼續。若二、三審被判無罪,高將即刻復職。
傳蔡英文可能在卸任前特赦陳水扁,台灣有前例嗎?扁案還有多少未審結?
台灣史上有多起特赦案包括政治犯彭明敏、強盜冤案蘇炳坤、白米炸彈客楊儒門、原住民獵人王光祿等。陳水扁所涉案件中有部分已獲無罪定讞,有罪刑期合併為20年,另外還有4案尚未審結。
台版柬埔寨案4主嫌罪名高達2811項,舉證就要24天,法院判准不行國民法官參審
相較於過去幾案已經宣判的國民法官案件,通常只有1位被告、1位被害人、1至2項的起訴罪名,且犯罪現場單純,證據數量較少,多數都能在1週內完成審理。此案的案情著實極端龐雜。
諸慶恩案有望平反,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成功,最高法院今撤銷原判決
諸慶恩偽造文書有罪部分,屬於不得上訴第三審的案件,因此二審判決後就算判決確定,此次最高法院的判決也不影響結果。目前諸慶恩仍有罪,但回到二審判決確定後,家屬可依法聲請再審,未來仍有平反的機會。
被關押35年史上最久,邱和順獄中度過63歲生日,救援律師團呼籲審查會盡快重審證據
邱和順在1988年被牽扯進陸正及柯洪玉蘭謀殺案,問他為什麼不放棄;邱和順回答,過去母親還在時,他咬牙忍下來是為了還他母親一個清白的兒子;母親過世後,他苦撐下去是為了所有相信他的人。
昨晚夜裡,台北發生2起隨機殺人案...受害者撰文:誰該為這樣的兇案負責?
「無差別殺人事件只是病徵,我們必須承認,台灣社會已經進入另一個階段,不要把它當作單一的犯罪事件,而是一種不得不面對的社會現象。」